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分包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工程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机电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人为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将使用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施工合同费用,现面向库内征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洪湾片区洪湾涌东岸、洪湾大道南侧。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5092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840.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1840.3m;采购估算价 872 (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63日历天,其中计划进场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至本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2.4本工程采购范围为机电工程专业分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注册证书、近一个月社保证明等);
3.5 近三年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3.6具备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7具有较好的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等级为A或B或M级(提供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税务系统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
3.8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合格分供方目录中。
四、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采购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数量控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多于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
5.1评审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条件(见“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对申请人进行逐项审查。凡有一项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2数量控制(择优入围)
若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 10家,则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若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 10家,则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择优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排序,取前10家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相同的,按业绩合同金额高低排序)。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hjgkgjt.com)。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报名截止时间:凡有意申请人,请于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3日9:00-12:00,14:00-18:00,按本项7.2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珠海市高新区金唐东路88号珠海信息港D栋22层递交报名资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采购人将拒绝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不得申请进入资格预审及投标环节。
7.2 资格预审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1)下载资格预审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2)公司的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递交资料的为法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
7.3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0时00分前现场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采购人开展考察工作,结合考察情况,采购人完成内部审议手续后,将向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申请人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高新区金唐东路88号珠海信息港D栋22层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15913283955
2026年6月17日